-- 9254 ★ 山东战邮加盖“总局之章”邮票 1 分一枚 -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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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品信息

作者 -- 尺寸 --
作品分类 邮品钱币>邮品 创作年代 暂无
估价
RMB  40,000-80,000
成交价 ---
专场 王苏塘集藏 邮品 拍卖时间
2019-11-20
拍卖公司 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会 中国嘉德2019秋季拍卖会
说明 ★ 山东战邮加盖“总局之章”邮票 1 分一枚,另有山东战邮5分火炬图加盖“胶东”邮票一枚,均贴于卡纸上,加盖“总局之章”1分邮票极少见,上中品

加盖“总局之章”邮票的发行

山东省战时邮政加盖“总局之章”邮票共5枚,“山东地图”(米红)1分,“战士冲锋图”(绿)2分,“火炬图”(蓝)5分,“时代车轮图”(浅黄)1角,“骑兵图”(深棕)5角;石印,薄纸,图幅18×18毫米,无齿孔,北海币。邮票上下两端分别是“山东省”、“战时邮政”。票上加盖红色“总局之章”的印章。此印章为木戳,手工加盖,规格为8×8毫米。此票首次印刷总款额3万元。山东省战时邮务总局第一号通告原定于4月1日起发行,后因故推迟。省战工会通知:“1942年7月1日起在鲁南、鲁中、滨海三地区各局正式使用本会财政处发行之邮票。为防止伪造,在邮票上须加盖“总局之章”4字方形印章才生效力。不加盖章及沾污者均作为废票。”鲁南地区因故延迟到9月1日正式使用。1943年1月《清河区战时邮务管理局工作报告》第(二)项称:“现新邮票(总局统一的)已印出,按指示需盖‘总局之章’始生效力。但因交通困难,‘总局之章’急切难以寄到,除希将‘总局之章’迅速寄来外,是否可以自刻(恐难与原章尽同)或别刻‘管理局章’暂时应用。”因未査到山东省战邮总局批复档案,因此分析,如果各区战时邮局自刻印章加盖,则有可能造成加盖字体不一,故未能实施。
—摘自《中国邮票史》第五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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