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品信息
作者 | -- | 尺寸 | -- |
---|---|---|---|
作品分类 | 邮品钱币>钱币 | 创作年代 | 暂无 |
估价 |
RMB 130,000-200,000 |
||
成交价 | --- | ||
专场 | 古钱 金银锭 机制币 | 拍卖时间 |
2019-11-20 |
拍卖公司 | 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![]() |
拍卖会 | 中国嘉德2019秋季拍卖会 |
说明 |
明 陕西“韩城县知县朱呈 征完崇祯五年 岁减扣银 四十六两六钱该吏刘荣昌”(重:1723克),小修,少见税种,原始铸纹, 文字流畅、古朴 崇祯五年(1632)时,明廷内忧外患。于外,皇太极屡屡犯边,辽东战事紧迫。于内,陕西高迎祥、李自成、张献忠等“乱民武装”已呈烽火燎原之势。加之经年以来的天灾水患,帝国举步维艰。无论是抗击外敌,还是剿匪,以及安抚灾民,莫不需要巨大的财政支持。然而国库空虚,耗用殆尽。如果说朝廷持续性的实施田赋加派、杂项征收、捐助、搜刮是为“开源”,那么缩减开支便起到了“节流”的作用,正如时任内阁辅臣所云:“今天下财政虚竭,物力困敝,应极力节省”。因此,裁撤驿站、省减赏赐、抽扣工食、开除冗员即是以节省的方式筹措经费。是故我们在明代的银锭中见有“裁站银”“抽扣银”等品种。该锭为“岁减扣银”亦可理解为朝城县每年从地方经费中裁省下来的资金。关于地方上减省存留银的记载,参见《春明梦余录》,“存留一项,在各省直地方支销者……又有冗官、冗役,先由抚按题准裁汰,仍留以充饷者,并今见存仍可以量裁者,凡隶某项,即于某项开裁原额若干,今裁减充新旧二项若干,分别明晰”。根据银锭錾刻铭文的格式来看,行文颇为标准,符合明代起运解发的体例,该锭当转输户部或直接用以充饷。值得一提的是,铭文中的繁体“岁”字,银匠将字的上下结构,改为了左右结构。这种錾刻的手法,偶尔在清代的银锭中也有所见。 |
注:本页面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原自网络,均为原作者的观点,不代表艺连网的立场,也不代表艺连网的价值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