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品信息
作者 | -- | 尺寸 | 107×73c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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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分类 | 古籍善本>碑帖印谱 | 创作年代 | 暂无 |
估价 |
RMB 30,000-40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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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价 | --- | ||
专场 | 沧趣楼藏书画金石 | 拍卖时间 |
2021-01-06 |
拍卖公司 | 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![]() |
拍卖会 | 2020秋季拍卖会 |
题跋:此碑古拙,笔势在分隶之间,与金刚文殊匡喆刻经颂同。意以地考之,彼三石在北,而此在南。以时考之,必先而彼后。虽不必彼由此出,然要知后之论书者,比以为南北分流之未尽当也。又按曹魏时始置州郡,大小中正以铨定九品。晋宋以后,悉承其制,而吴蜀两国于史无徵。惟《三国志·吴潘濬传注》引襄阳记曰:襄阳习温为荆州大公平。杜佑据此因谓魏之大中正,在吴为大公平。今此碑云拜五官郎中,迁大中正。则知吴亦有中正之名。又《后汉郡国志》,长沙郡下无浏阳。惟《三国志·吴周瑜传》,以下雋汉昌浏阳州陵为奉邑。全祖望据此因谓浏阳自汉末已有其名,虽未为县,而已为邑。今此碑云迁长沙刘阳令,刘即浏之渚。《潘濬传》进封刘阳侯,字亦作刘,则知吴时刘阳已为县矣。《水经》浏水出临湘县东南。浏阳县疑浏阳本汉临湘县地。而孙吴析置之浏阳为县,既始于吴,又可证作《水经》者之非桑钦也。石刻之有资于史地若此。民国三十六年岁次丁亥立春前四日,马宗霍识。钤印:宗霍 | |||
说明 | 马宗霍(1897-1976),原名骥,字承堃, 湖南衡阳县人。著名训故学家、史学家,曾任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、中华书局高级编审,参与国务院古籍整理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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